課程名稱 |
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一 Seminar on the Accuseds Constitutional Righs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蘇凱平 |
課號 |
LAW703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15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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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1,2(8:10~10:00) |
上課地點 |
法研5 |
備註 |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2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LAW7031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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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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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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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是刑事訴訟法的延伸課程,將以專題討論的方式,探討刑事程序中的個別重要議題。課程主題將圍繞刑事被告的重要權利展開,例如上訴權、閱卷權、對質詰問權、辯護權、(比較法上的)取證權等,但不以此為限。修課同學也可以與教師討論後,擇定有興趣的刑事程序相關議題,進行專題研究。
歡迎修畢刑事訴訟法的研究所同學(包括法研所與科法所)選修。不合於上述條件但有意選課的同學,建議與教師討論後再決定;或選修星期二上午的「刑事司法與社會專題」課程。 |
課程目標 |
除了探討刑事程序的重要議題,本課程的另一重要目標,是幫助研究所同學「整備」從事學術或實務工作,應具備的論證寫作、法學搜尋和口語表達能力。
本課程將就同學們擇定的刑事程序主題,具體指導應如何進行論證和中文法律寫作(成果視個別同學需求,可以是課程報告、小論文、期刊論文、學位論文或實務書狀中的一個部分)、如何運用比較法學方法、以及如何正確製作並使用投影片,做一場清晰、吸引聽眾的口頭報告(oral presentation)。 |
課程要求 |
a. 修課同學應於課前閱讀當週指定文獻範圍,出席課程,並參與討論。
b. 同學應依分配之週次,以個人或分組進行當週範圍導讀。導讀格式不拘,可以是摘要、心得、運用或引導討論。
c. 修課同學將就自行選定的主題,進行期中提案與期末結案「口頭」報告(具體方式老師上課會教,這是本課程主要的學習內容,同學不用緊張),並於期末繳交「書面」報告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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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0:00~12:00 |
指定閱讀 |
請參見課程進度表,將於第一堂課提供。 |
參考書目 |
請參見課程進度表,將於第一堂課提供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參與課堂討論 |
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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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書面報告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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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期中提案與期末結案口頭報告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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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09/13 |
課程簡介 |
第2週 |
09/20 |
序論,本次併班至9/18上課 |
第3週 |
09/27 |
郭印山 |
第4週 |
10/04 |
許哲銓/史凱文 |
第5週 |
10/11 |
張廷睿/游哲綸(本周停課,10/18三四節補課時報告) |
第6週 |
10/18 |
李威霖/顏士程 |
第7週 |
10/25 |
馬楚涵/陳育驊
曾昱誠/林貝珍 |
第8週 |
11/01 |
盧于聖/郭岱純
高珮瓊 |
第9週 |
11/08 |
董煒堃/洪郁淇 |
第10週 |
11/15 |
校慶停課 |
第11週 |
11/22 |
郭印山 |
第12週 |
11/29 |
許哲銓/史凱文 |
第13週 |
12/06 |
張廷睿/游哲綸 |
第14週 |
12/13 |
李威霖/顏士程 |
第15週 |
12/20 |
馬楚涵/陳育驊
曾昱誠/林貝珍 |
第16週 |
12/27 |
盧于聖/郭岱純
高珮瓊 |
第17週 |
01/03 |
董煒堃/洪郁淇 |
第18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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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期末報告
每位同學均請於1/16(三)23:59前,繳交約15,000字之個人期末報告電子檔,至教師電子郵件信箱:sukaiping@ntu.edu.tw,教師將於12小時內回覆收到報告,否則煩請重寄,或聯絡教師。 |